時代力量提案要修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」要讓兩個同婚不合法國家的外國人,都可以來台灣結婚! 我覺得: 這根本是在扯已經步步荊棘的同婚法案後腿。 你們如果這樣需要掌聲,我替你們拍拍手;但拜託這種案子別在這個時候提出吧! Tags: 463 comments 1475 likes 69 shares Share this: 段宜康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民進黨前立法委員 臺灣人,生於台北市,曾任台北市議員、立法委員、新潮流系總召集人,民進黨中常委、政策會執行長。 151089 followers 149758 likes View all posts